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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全国国际象棋“新人王”赛竞赛规程的通知
作者:64格 夜景 日期:2008-04-28 17:56    浏览:

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棋牌字[2008]85号
 
关于下发2008年全国国际象棋
“新人王”赛竞赛规程的通知
 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赛(训练)处:
现将2008年全国国际象棋“新人王”赛的规程发给你们,请各省市体育局通知相关单位遵照执行,积极参加比赛。
 
附件:1、2008年全国国际象棋“新人王”赛竞赛规程
      2、2008年全国国际象棋“新人王”赛报名表
3、运动员报名注册的操作与申请等级称号说明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棋牌中心章
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
 
 
 
主题词:棋牌中心  国际象棋  通知
  抄送:各棋院及有关单位、俱乐部
 
附件:1
2008年全国国际象棋“新人王”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中国国际象棋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:天津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、天津棋校
三、竞赛日期与地点:2008年7月12日—19日在天津举行。
四、竞赛项目:国际象棋个人赛
五、参赛资格:凡1988年1月1日—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棋手,均可报名参加。
六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规则执行。
(二)瑞士制。共进行11轮,每天比赛2轮,电脑编排。
(三)每方60分钟基本时间,每步棋加30秒。低年龄组别采用90分钟包干。
(四)比赛分男、女10个组别进行。
A组:1988年1月1日—1993年12月31日出生
B组:1994年1月1日—1995年12月31日出生
C组:1996年1月1日—1997年12月31日出生
D组:1998年1月1日—1999年12月31日出生
E组:2000年1月1日—2001年12月31日出生
以上组别,小组别的男、女棋手可以参加大组别比赛,女棋手可以参加男子组比赛,但必须在报名表的备注内注明。
(五)要求参赛棋手注册,否则不予参赛,注册办法请见附件3。
七、裁判和仲裁:
(一)裁判长和编排长人选及部分裁判员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派任,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精干原则选派。
(二)仲裁委员成员为5人,其中中国国际象棋协会1人,承办单位1人,赛前选出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各1人。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(一)录取名次不并列。各组男、女个人冠军可获得全国“新人王”各组别的称号,并获奖杯、奖牌和奖状。
(二)A组第2、3名获得奖牌和奖状。第4—12名获得奖状。
(三)B组第2—6名获得奖牌和奖状。第7—24名获得奖状。
(四)C组第2—9名获得奖牌和奖状。第10—36名获得奖状。
(五)D组第2—12名获得奖牌和奖状。第13—48名获得奖状。
(六)E组第2—16名获得奖牌和奖状。第17—64名获得奖状。
(七)棋手可以申请相应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的技术等级称号,依据最新《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》。具体办法请见附件3。
(八)计算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等级分。
九、报名与报到(时间):
(一)报名参赛单位,要按照Excel形式填写报名表,必须在2008年7月5日前将以邮件报名表和书面报名表(传真的形式)发送至承办单位,主办单位只接收邮件报名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1、中国国际象棋协会
联系人:刘英,电话:(010)87559156
电子信箱:chess_china@yahoo.com.cn
2.天津棋校    
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小区天津中学转棋校;
邮编:300384;      联系人:宁春红
电话:022-81819084;81213911;
传真:022-23499945;
电子信箱:tianjinqixiao@sina.com
(二)报到时间为7月12日晚8点前,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所有到会人员请将到达赛地的时间、车次及联系电话,以传真形式提前三天通知组委会。
十、经费:
(一)大会负责竞赛、宣传等费用。
(二)参赛棋手需交报名费每人100元。保险费10元,如果在当地已经上过保险的凭收据可退回保险费。
(三)从火车站至赛地交通接待费,往返每人20元,接待时间及车站去赛地的路线,请详见补充通知。
(四)参赛人员旅费、食宿费自理。住宿及用餐在三星级宾馆,宾馆伙食确保卫生安全,每餐都预留样品备查。每人每天食宿费用120元,7天共计840元。
(五)汇款方式(费用存进账户时间为准)
6月10日前,参赛棋手每人总费用970元,随从人员每人总费用870元。如随同人员与孩子共住一床(限1.5米以下儿童或8岁以下组别),每人总费用350元。
7月5日前,参赛棋手每人总费用1070元,随从人员每人970元。如随同人员与孩子共住一床(限1.5米以下儿童或8岁以下组别),每人总费用400元。
(六)汇款办法:
汇款银行名称: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营口道支行
汇款帐号:6222601210002929158
户名:宁春红
各队汇款后必须及时把汇款单传真至承办单位,并在报到时出具汇款单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由主办单位补充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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